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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破产重组后债务怎么办

  企业申请破产获得通过之后,会进入到它相应的步骤,其中破产重整就是重中之重。而在重组的过程中,很多人对于债务的处理也是比较好奇,毕竟公司之前欠下的债务要解决,破产重整时债务咋办?
  网友咨询:
  企业破产重组后债务怎么办
  律师解答:
  企业破产重组后可通过以下三种方法处理债务:
  

1、债务转移,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就是债权转让;
  

2、债务抵销,如果双方的债务不对等,还没有抵销的剩余债务,债务人仍要清偿;
  

3、减免债务,减免债务这种债务重组方式通常是企业资不抵债时常用的方法。
  破产重组是企业得以新生,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的期望。作为债务人,可以避免破产清算给企业和社会带来的诸多不利影响;对债权人来说,也可以有效保护债权不缩水,因为企业破产后,债权人在清偿中顺位比较低,很难保证获得清偿。
  律师补充:
  破产重组时员工怎么办?
  破产重组时用人单位进行裁员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二、公司破产就不用还债了吗

公司破产并不意味着债务就此消失,而是要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债务处理。
公司破产并不意味着债务就此消失,破产程序是为了公平、有序地处理公司的债务问题,而不是简易地免除债务。

一、公司破产的基本概念
公司破产是指企业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期清偿到期债务,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在破产程序中,公司的资产将被清算,并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破产并不意味着债务自动消失,而是要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债务处理。

二、公司破产后的债务处理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首先会由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和清算公司的资产。破产管理人将按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处置,并依法清偿债务。清偿顺序一般包括破产费用、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和普通债权等。如果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债权人将按照各自的债权比例进行分配。

三、破产清算的目的与意义
破产清算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法律手段,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公平、公正的分配,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同时,破产清算也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因企业破产引发的连锁反应和社会不稳固因素。通过破产清算,可以清理掉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的企业,为市场腾出更多的资源和空间,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避免公司破产的策略
为了避免公司陷入破产境地,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优化经营策略,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企业也应当注重与债权人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履行债务义务,防止债务危机的发生。此外,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当加强对企业的支持和帮助,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
综上所述:
公司破产并不意味着债务就此消失,而是要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债务处理。破产清算的目的在于公平、公正地分配公司的资产,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为了避免公司破产,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和优化经营策略,同时注重与债权人的沟通与合作。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当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规定: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企业破产重组结束后还能向债主人起诉要货款吗?

债权人起诉后,仍可以继续找债务人要钱。起诉和和解不冲突。如果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双方能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可以撤诉。
债权人向债务人追索欠款是其权利,具体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向债务人追讨债务:
一种是通过自己的方式,即直接去找债务人要求偿还;
另一种是通过法律途径向债务人追讨欠款。
两种方式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一并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企业破产后债务还能要回来吗

法律主观:

要具体分析企业一旦申请破产,按破产法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 第六章债权申报 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 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 基本养老保险 、 基本医疗保险 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 连带债务人 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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