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责任,主要就两个阶段,第一,出资阶段,第二,清算阶段. 如果没有按期完成出资义务,或者公司负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即补足出资.即使已经转出,也不会阻却出资义务,转让方股东和在册股东将都会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如果公司被吊销或其他无法正常经营的状态下,需要进入清算流程时,股东未及时清算,导致公司资产贬损,债权人可以起诉股东要求其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债务形...更多
调减股权会影响到上述相关权利人(质权人或者其他请求冻结股权的股东之债权人)的利益,实践中多宗公司重整案件中均出现该类问题,试依《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解释、规定精神及财务基本规律从破产的条件出发,对如何协调...
部分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形成了撤回起诉股东会决议的,是对公司正常诉讼行为的不当干预,可能对公司债权清偿产生不利影响.但公司无法证明损失与股东滥用权利之间因果关系的,股东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经典案例 A公司成立于...
2015年11月17日,新余中院裁定江西赛维、新余赛维两公司重整并指定由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成立的清算组为管理人.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南昌)有限公司、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赛维LDK太阳能多晶硅有限公司等公司均进入重整程序. 2016年9月30日,新余中院分别裁定批准江西赛维重整计划、新余赛维重整计划.2017年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再融资新规致赛维两公司重整计划执...
股权质押设立后,债权人取得质权,也取得了在债务人未按期履行债务时,对质押股权享有的优先受偿权.但是,在股权质押设立后,会出现哪些实务问题?例如,可能会出现股权价值的减少从而损害债权人质押权的问题,出质股东擅自处分质押股权问题,流质约定影响债权人质押权问题,高比例股权质押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人易主,影响公司稳健经营问题等等,对出质股东和债权人(质权人)都会存在风险.
股权质押作为担保方式的一种,在民商事领域中常被使用.然而,由于出质股权的行为极易导致公司股东结构变更,甚至可能影响公司经营控制权,因此在对...
公司股权质押设立后,债权人取得质权,也取得了在债务人按期未履行债务时,对质押股权具有优先受偿权.但是,在股权质押设立后,会出现哪些实务问题...
建设领域内,日益激烈且变化不断的建筑市场中,建筑企业并购重组是常见举... 股权质押是否影响建筑企业并购重组 股权质押一般是当债务清偿期届满,而债...
由于我国公司法、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股权质押的规定不尽明确,在实践中也易于产生分歧和纠纷.出台的物权法对股权质权设立的规定也有一定变化,...
案件概述:2020年1月1日,ABC等几人因看好饮品行业发展前景于是商议共同出资设立百家姓公司对外经营相关业务,后期公司经营状况不错,但此时因为...